第110节(2 / 3)
鹰的天元部族勇士忽尔巴。
“让庞公到这种腌臜地方来,多有怠慢。”略作乔装的忽尔巴,看起来跟大齐的北方汉子并无两样。他在燕平城厮混多年,举手投足也跟齐人无异。
“张帮主客气了。”庞琦锐利的目光迅速扫过饭铺,除了忽尔巴,大堂里只有两个贩夫走卒模样的汉子,都在埋头大口吃饭,没谁将目光投过来。
平康坊里热闹繁华,什么样的人都有,青楼护卫、酒楼杂工之类的底层百姓,忙到现在才下工,到饭铺里吃一顿饭也是寻常事。
“庞公只管放心,这地方绝对安全。”忽尔巴笑着招呼庞琦落座,见对方颇为警惕,便多解释了一句。他这话的意思,自然是说饭铺是他手下的人开的。
事实上,为了能借门第联合进攻赵氏的东风,在今夜东山再起,统一燕平城江湖,萧燕已经将手下的力量基本调动起来。
在苍鹰帮灭亡后,二三十名元神境高手、数百名御气境修行者的损失,让萧燕在燕平城的力量大为削弱,若非还有两个王极境镇住场面,她都只能暂时撤离。
如今还是萧燕的潜伏期,没到战争爆发,需要里应外合的时候,天元部族也没有派遣太多元神境高手,到大齐境内来供萧燕驱使。
草原一统战争在即,那里需要更多力量,来确保战争迅速结束。一旦拖延半年还没彻底取胜,大齐皇朝反应过来,调兵遣将完成,就极有可能出现意外。
在今日之前,萧燕向天元王庭求援,并将在北方各地潜伏的高手,以及各个商队中的精锐,都调到了燕平城,加上自己手里的底牌,凑足了五十多名元神境。
这也让各地的差事都停滞了下来,失去保护的商队,为免在半路被山贼河匪劫道,更是暂停了大规模跑商。这种光景必不能长久。
五十多名元神境已经是十分庞大的力量,相当于之前燕平城四大帮派中的两个,但萧燕为了确保万无一失,还是让庞氏也出力协助。
毕竟眼下一品楼已经霸占整个燕平城,实力大增,财富暴涨,远非之前可比,也就是时日尚短,高手才没有那么多。
庞琦在桌前跟忽尔巴对面而坐。桌上有几碟子菜肴,荤素搭配,香味倒是有,就是色泽差了些。只是扫了一眼,庞琦就认为那味道必不可能好。
所以虽然忽尔巴吃得津津有味,不时喝一碗酒,庞琦却连筷子都没动。
他毕竟出身名门,虽然是边缘人物,但向来自视甚高,这种垃圾一样的食物,他看着就觉得反胃,入口是不可能的。他甚至连这里的酒都不想喝。
食不厌精脍不厌细,如果不能钟鸣鼎食,他为权力付出那么多,也就没了很大一部分意义。
忽尔巴见庞琦执意不肯动筷子,也不介意,吃得怡然自得,颇有谈性地道:
“庞公是贵人,张某可不同。我来的那地方没什么好东西吃,基本上除了肉就是肉,一年到头也很难见到正经蔬菜,普通人家若能喝上茶,那就是顶天的享受。
“一壶茶水,我们会喝七八道,等到茶叶完全没了味道,我们还会将茶叶吃掉。
“还是燕平城好啊,繁花似锦真不是说说而已。一桌子菜,能有五六种颜色,一种肉食,能做出七八个花样,哪怕不喜欢这些,还有各式各样的糕点。
“这里的酒也好,没有一点儿异味,喝酒的时候还能听听音律,吟几首诗词——虽然我不大听得懂,但身处其中,还是有飘飘欲仙之感。”
忽尔巴说得兴致勃勃,庞琦听得不屑一顾。在他眼中,忽尔巴就是个土包子罢了,粗鄙、胸无点墨,没有才学,毫不文雅,毫无层次,跟野兽差不多。
若非利益有勾结,他根本不可能降尊纡贵,跟对方坐同一张桌子,听对方胡扯这些。
据忽尔巴之前自我介绍,他祖上是猎户,打小就在山中狩猎,所以虽然身在穷乡僻壤,但靠着出众的技艺,倒是不缺肉吃。
这样的人竟然能得贵人赏识,混成苍鹰帮帮主,实在是命好到了极点。
一命二运三风水,四积阴德五读书。人到中年的庞琦洞悉世事,很清楚人生在世,什么好都不如命好。
他如果是家主嫡子,不是小妾所生,现在也不必活得这么辛苦。
但也仅此而已,在庞琦眼中,忽尔巴一辈子也不可能成为贵族,到死都是个乡巴佬,骨头渣子都是粗的。所以在忽尔巴面前,庞琦一向自觉优越感十足。
不大想听忽尔巴说这些闲话的庞琦,再度左右看了看,打量店里的陈设与门外的街巷。
这饭铺实在是鄙陋,有些疙瘩角落里的陈年灰尘都没打扫干净,柜台上也黑一块红一块,不知道是什么污秽,看得他直犯恶心。
旁边角落桌子前的一个壮年汉子,一看就是底层百姓,不是农夫就是苦力,这不仅是因为对方的衣衫粗制滥造,那副面相那种神态,就是个苦哈哈的庄稼汉。
敦厚,朴实,内敛,也必定鄙陋、愚蠢。
辛劳的生活,倒是让他肌肉不少,身材不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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